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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报我中心2012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函


为配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明年的工作重点,学习和借鉴国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管理与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与做法,提高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与监察水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经与总局各业务司局协商,2012年度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已经制定完毕。现将培训项目计划通报各单位(具体项目见附件一)。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需要选择适合项目派人参加。

参加培训人员要求:年龄在50岁以下,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行业管理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科研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人员须办理因公出国护照)。

 

参加人员须认真填写《2011年度培训项目出国人员登记表》,并于2012年3月15日前传真至我中心,以便汇总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10-64463933 印明钰 李红

         010-64463384 张天虎 周宏芳

         010-64433778 李伟霞 强浩

传真:    010-64237410

 

附件:

1.2012年安全生产出国(境)培训计划一览表.xls

2.2012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出国培训项目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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