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8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日本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在北京签署了《煤矿安全技术培训项目谅解备忘录》和2002年度执行计划。目的是利用日本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以钏路煤矿为基地,对来自中国等亚洲国家(印度尼西亚、越南)的煤矿安全和生产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学员所在国的煤矿安全和生产管理水平。项目实施时间为5年,即从2002年4月签字之日起到2007年3月31日止。分在日本培训和国内培训两部分,在日本培训共468人,在中国国内约培训2000人。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中方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管理,总局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和日本煤炭能源中心为项目的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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