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同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际合作司申请的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加强中国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建设”项目获得立项,并于2007年1月得到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批准。
项目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提供援助,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际合作司、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和商务部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负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际交流合作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项目文本,项目共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活动:
1.完善法律、政策、规程、标准
2.增强国家和地方的煤矿安全能力和意识
3.在河南、辽宁、贵州、安徽、山西等五省的矿区开展相关活动
4.项目推广和持续开展的活动
项目为期四年,通过课题研究、培训、出国学习和考察、现场实施和召开研讨会等方式,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煤矿安全管理理念和经验,引进国外先进的安全技术和装备,从而推动我国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